6月1日起《兰州市蔬菜肉食直销店(含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仍不达标取消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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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5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李莉)5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加强我市蔬菜肉食直销店日常监督管理,我市出台了《兰州市蔬菜肉食直销店(含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蔬菜肉食直销店以下简称直销店),并将于6月1日起执行,为期三年,依据《办法》直销店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扣减1分,扣除补贴资金的1%;平价蔬菜种类不达标、平价蔬菜价格达不到低于市场同类同质蔬菜平均价格的15%以上,肉食价格达不到低于市场同类同质肉食价格的5%以上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将扣除1—20分不等。
直销店:平价蔬菜品种不少于10种
直销店以销售蔬菜、肉食为主,经营的平价蔬菜品种不少于10种,可兼营水果、副食、粮油、干鲜调料等农副产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经营范围,不得销售烟酒、百货等非农产品。直销店只能零售,不得批发,要保证店内销售的平价蔬菜价格原则上低于当地市场同类同质蔬菜零售价格15%以上,肉食价格原则上低于当地市场同类同质肉食零售价格5%以上。
考核:品种、价格不规范要被扣分
对直销店的考核将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度,每扣减1分,扣除补贴资金的1%。其中,直销店所经营的平价蔬菜品种达不到所要求的或销售烟酒、百货等非农产品的,视情节扣1-10分。直销店所经营的平价蔬菜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同类同质蔬菜平均价格的15%以上,肉食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同类同质肉食价格的5%以上,直销店销售平价蔬菜和平价肉属全年性,不是阶段性。违反此项规定的,视情节扣10-20分。直销店未按要求设置平价蔬菜专区的,视情节扣1-5分。直销店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在醒目位置以标价牌的形式标明市场零售价和直销店零售价的,视情节扣1-10分。直销店未建立购销台账、不如实记录台账、不按规定期限保存台账的,视情节扣1-10分。在门面标识中,未标有“直销”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的,视情节扣1-5分。未开电子屏幕或电子屏幕未滚动播出蔬菜、肉食零售价格的,视情节扣1-5分。直销店每增加1起投诉或举报的,视情节扣1-2分。蔬菜、肉食摆放不整齐、卫生达不到要求、蔬菜肉食发生安全问题的,视情节扣1-10分。直销店不诚实合法经营,存在缺斤少两、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视情节扣1-10分。直销店未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情节扣1-5分。违反市、县区价调办其他相关规定的,视情节扣1-5分。对于考核未达标的直销店,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扣减补贴、取消补贴,直至取消该直销店的政府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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