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校园安防升级 筑起保护孩子们的“防火墙”(图)
兰州城关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首席记者 裴强 摄
3.多元化事故分担机制
《意见》还提出,学校举办者应当按规定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校方责任险的投保责任,规范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
“随着大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与学校有关的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案件、死亡案件,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消除影响,有效规避和妥善化解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的事故赔偿矛盾与经济纠纷是处理此类事件的关键所在。”兰州市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教育风险管理科负责人告诉兰州晨报记者。
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兰州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开展如下新险种: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食品卫生责任保险。
据了解,全市共有1070所学校参加了学生校方责任保险,参保学生447912人;其中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但是,近年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仅依靠校方责任保险单个险种已不能完全防范和妥善化解学校各类风险。”兰州市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教育风险管理科负责人告诉兰州晨报记者。
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学生校责险基础上,大力推行兰州市对学校教职工包括在编教师、实习教师、后勤员工、临时工在内的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开展,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市共有1065所学校参加了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参保教师39860名;其中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教职工参保率达到100%。
校方责任保险的推行有效化解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责任风险,避免或减少了经济纠纷。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兰州市全面实施校责险综合保障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兰州模式”。
但是,由于校责险责任的界定目前国内尚无规范性的标准,所以发生的伤害事故在责任界定时还使用的是6年前的两部教育法规,这两个法规已经无法完全与现在的社会发展相适应,需要进行必要的更新。呼吁校园立法,规范校责险责任的界定,是兰州市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教育风险管理科的一个新课题。
4.建立预防体系
四年级的小学生韩雨辰(化名)这学期有8节和安全有关的课程,具体包括“拒绝野外游泳”、“阻止校园欺凌”、“日常伤害处理”以及“走进网络世界”等。这是兰州市教育部门依托“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区”的基础上建立的安全教育信息平台,提高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实现了安全教育从学校向学生家庭的延伸。
国务院《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
齐晓东的办公室,28本《校园安全管理台账》摞满了一张茶几,其中包括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自然灾害等几十项内容,而这只不过是整个校园安全管理预案的一部分。
在这一摞台账中,兰州晨报记者看到了一份《东郊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出的预防措施中重点强调了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摸排登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家庭是校园欺凌防控的基础。东郊学校通过《预防校园欺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积极建立家校衔接机制,共同对欺凌者与被欺凌者进行教育、辅导与救助,呼吁大家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态度,即“宽容而不纵容”。
通过《校园安全管理台账》,从而建立起了台账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现在,孩子们似乎已经生活在了保险箱里。但是面对现实,保护未成年学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各相关部门与主体的共同参与,通力协作,标本兼治,才能筑起校园安全这道防火墙。
首席记者 邱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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