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兰州将改造3.05万户棚户区
原标题:兰州今年将改造3.05万户棚户区
适时出台鼓励住房消费政策,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8000户
中国甘肃网3月1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邱瑾玉) 记者从3月9日召开的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兰州市将完成棚户区改造3.05万户,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2000套公租房年底建成,进一步完善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的保障房模式,实现发放租赁补贴8000户,还将提升改造40个(三不管)老旧楼院,实施物业企业兼并整合。同时,在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适时出台鼓励住房消费政策,确保完成各类房屋销售900万平方米。
完成棚户区改造3.05万户
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棚户区改造将成为贯穿2017年兰州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一条主线。据了解,兰州市争取了政策性贷款支持,紧盯3.05万户省列棚改任务,推动所有项目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同时加快推动历年来未开工棚改项目的建设,因类施策指导实施主体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补齐进度。同时,继续加大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安置房的安置力度,推动让房等人,破解征拆难题。
建设“智慧房产、生态房产、宜居房产、民生房产”
兰州市今年将重点打造“智慧房产、生态房产、宜居房产、民生房产”,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服务山水城市建设大局。
打造“智慧房产”,建设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房产监管保障全覆盖,建设“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市场运行信息,有效调控全市房地产经济运行情况。
打造“生态房产”,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五年规划的机遇,合理拓展和疏导城市内部空间,缓解城区建筑密集度过高的现状,对面积较小、不成规模的区域进行货币化安置,原地不再进行建设,力争改造成为公共服务区域或建成街心花园、城市绿地、中央公园等绿色景观,实现“百园之城”建设目标。
打造“民生房产”,建成高品质的配套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提升群众居住水平,加大棚改项目中商业配建的比例,扩大住宅小区公共绿色配套建设,全面推广保障房精装建设,解决重复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适当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外来务工人员、创业大学生、农村危房户等人群逐步纳入保障范围。
打造“宜居房产”,建立社区监管、业主自治、企业升级、协会推动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新模式,开展物业资源整合试点,优化市场资源的整体结构,实现“集中连片”的管理新局面,解决“三不管”楼院物业服务缺失的问题,推动全市物业管理网格化发展。
适时出台鼓励住房消费政策
兰州市还将制定有效化解库存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市场运行信息,适时出台鼓励住房消费的有关政策,搭建商品房与棚改安置房之间的通道。创办“房产超市”促进消费,方便群众选购房产,落实“农民安家贷”信贷政策,推广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
今年将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8000户
兰州市将继续推进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房模式,今年将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8000户,全面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个项目2000套的建设任务,确保2014年以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20070套公租房(含廉租房)全部完成分配。同时,还将修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鼓励物业企业、业主、行业协会、社区四方联动
兰州市今年将继续探索推进物业规范化管理,推动物业服务换代升级,制定出台《兰州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推动物业管理市场竞争,促进物业企业的优胜劣汰。同时,鼓励物业企业、业主、行业协会、社区四方联动,发挥物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物业企业充分发挥服务管理优势,延伸服务链条,探索物业管理增值服务多元发展模式。
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减少公有住房余量
今年兰州市将进一步深化公房管理模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减少公有住房余量,增加公有非住宅数量,提高非住宅资产收益。同时,做大做强保障房管理职能,积极接管兰州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开展物业托管,全面掌握公房危旧房状况,实施公房精准维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房住用安全。
相关新闻
- 2017-03-10兰州今年将改造 3.05万户棚户区 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8000户
- 2017-03-01让居民“忧居”变“宜居”——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一瞥
- 2017-03-01庆阳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启动
- 2017-02-24兰州市全力加快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