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加工火锅底料 兰州安宁区一火锅店被罚75000元
原标题:无证加工火锅底料火锅店被罚75000元
中国甘肃网3月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甘菊萍)彩钢房内存放有油脂、黄豆酱、郫县豆瓣和辣椒等食品;墙角处存放着数百斤无任何标签标示的桶装火锅底料,经查火锅底料是火锅店自己生产加工,属于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最后,兰州市安宁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对该火锅店做出罚款75000元的处罚决定。
2016年8月31日,兰州市安宁区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流通科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宁区万新北路358号一彩钢房检查时发现,里面存放有油脂、黄豆酱、郫县豆瓣和辣椒等食品。经现场检查,以上火锅底料系某火锅店在此处加工生产,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及有关进货票据。针对此状,执法人员对加工原料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对生产加工的火锅底料进行了监督抽检,对剩余违法生产的食品进行了销毁。货值金额为7275元。后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肖某于2016年8月28日租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358号平房,并从事火锅底料的加工经营,期间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兰州市安宁区食品药品稽查局靳发森局长说,该火锅店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出罚款75000元的处罚决定。通过此案也告诫食品经营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必须取得资质,在食品经营过程中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证经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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