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化妆品零售及批发企业95户 金昌市未发现祛斑类不合格化妆品
原标题:检查化妆品零售及批发企业95户
我市未发现祛斑类不合格化妆品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和使用,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近日,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已发《关于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要求,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不合格化妆品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查看了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标签标识、批准文号等是否规范,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涉及相关品种的产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讲解了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检查化妆品零售、批发企业95户。经过核查,暂未发现文件所列的29批次祛斑类不合格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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