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原标题: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本工程为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1.25km,根据交通需求和道路红线宽度分3段进行设计。第1段为规划鼎新路至金光大道(K0+000-K4+490)段,道路长4.490km,断面采用四块板形式布置,规划红线宽度为64m,道路宽度为57m,两侧各预留3.5m绿化带;第2段为金光大道至肃航路出口(K4+490-K8+200)段,道路长3.710km,道路采用三块板断面布置,规划红线宽度为46m;第3段为肃航路出口至鸳鸯池景区(K8+200-K11+250)段,本段道路长3.050km,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红线宽度为16m。第1段和第2段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60km/h,第3段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40km/h。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及道路照明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3922.8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
1.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永久和临时占地、土壤挖掘等会破坏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工程污染影响主要为废弃土石方的影响、沥青油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影响等。
2.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声环境: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道路上行驶车辆的交通噪声。
(2)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环境空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CO、THC、NOx。
(4)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装载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突发事故而泄漏,对环境空气和水体的污染。
(5)社会环境:本项目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对经济发展有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环境空气:在施工期间本项目采取抑尘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限制施工车辆车速,开挖路基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减少裸露地表,减少扬尘产生。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上述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建设过程地面洒水降尘。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原有路基拆除产生的废料、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旧路面废料采用冷再生技术回用于路基填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用废弃物回用处理,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过程中采取简易隔声屏障、控制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等措施控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2011)的规定,环境噪声影响程度较小。
生态环境:为尽可能减少项目施工期不利生态影响,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将项目临时占地、取土场等恢复为原有利用类型,加强管理,控制工程挖掘范围和挖掘量,及时实施绿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以上生态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对道路两侧敏感点通过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措施,使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加强道路和运输管理,及时养护路面,保持良好运营状态。
水环境防治措施:路面径流排入道路绿化带,交叉处四角设置平篦式雨水收集口,将雨水排入人行道下设置的卵石盲沟。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新增的绿化植被和树木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通过事故分析,项目运营期间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小,在采取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等工程措施,以及严格监控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金塔县城市总体规划,所采用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工程设施、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后,能将其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并能获得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民主路12号邮编:735300联系人:杨生禄联系电话:13399402355电子信箱:jtxjtjyzy@163.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盛新亮联系电话:0951-6720005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邮编:75000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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