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原标题:我省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中国甘肃网2月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为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全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预案》明确提出,我省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市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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