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原标题:甘肃省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中国甘肃网2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方言)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案》提出,我省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市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政府可能或者已经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预案》明确,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预案》明确,根据处置债务风险事件的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其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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