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片酬”对市场手段没有免疫力
作者:毛建国
1月3日下午,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在讲话中透露了下一步的政策走向,其中包括:进一步研究遏制明星“天价片酬”的有效措施,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等。(1月5日《北京青年报》)
对权力之手能不能伸向“天价片酬”的判断,建立在一个前提上,那就是市场手段能不能管住“天价片酬”。既然大家都知道“天价片酬”是问题,如果常规手段不能有效遏制的话,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片酬如同“决堤的水”吧。这时,即便权力之手有副作用,“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也只有选择采用,哪怕承受一定的代价。
有人讲,“天价片酬”是市场自身选择,是满足需求的结果。可经验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需求都有道理,更不是所有的需求都需要满足。这一点,可以从“扫黄打非”上找到答案。而且,市场需求还存在引导的力量,这在精神文化产品上,有着更为明显的表现。由此出发,固然“天价片酬”对应着一定的需求,可这样的需求是畸形的,任由“天价片酬”发展下去,市场很难出现现象级作品,并且会实实在在影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当我们把“天价片酬”视作“眼中钉”时,最大的影响其实在质量。真正值得思考的是,消费者为什么没能实现有效的“用脚投票”?毋庸置疑,这里存在消费能力提升的问题。但也要看到,对于一部电影的制作,消费者经常处于信息不对称中,并不知道一部作品的真正水平。而当发现有问题时,往往已经完成了一次观看。这不禁让人想到,能不能建立影片的有效评价机制,给消费者一个明确引导?
不禁想到这段时间围绕电影评分引发的争议。正如人民日报一篇文章所讲,承认观众有“用脚投票”的权利,也就要承认观众有“打星评级”的权利,这都是一种选择。现在的问题在于独立的权威的评分,还远远不够。如果我们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价机制,加上观众消费能力的提升,那么一些只有“天价片酬”没有可靠质量的影视片,将会遭致“用脚投票”。
由是来看,市场并非管不住“天价片酬”,反而是采用市场手段还远远不够。既然如此,那就充分运用市场之手吧。这也是我们想说的,“天价片酬”对市场手段没有免疫力,真正把市场手段用足用好,又何至于把难题留给权力之手,乃至让其屡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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