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原标题:甘肃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中国甘肃网1月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吕霞)近日,《甘肃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同意,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省内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取得批发资质的省内外企业进入我省经营。
《方案》指出,全省要通过2—3年过渡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盐业管理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产销一体,促进盐行业加快发展;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原由中盐甘肃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盐甘肃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此外,要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有序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和零售价格,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方案》确定,全省将坚持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和批发环节专营制度。以我省现有2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我省现有2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109户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
《方案》确定,甘肃武阳盐化有限公司(简称“武阳盐化公司”)和中盐甘肃高台盐化有限公司(简称“高台盐化公司”)可以自有品牌直接进入市场销售,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实现产销一体化。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批发经营。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将对进入我省境内经营食盐批发的企业实行电子备案。
相关新闻
- 2017-01-03甘肃将有序放开食盐批零价格 省级批发企业可跨省经营
- 2016-12-30陇南礼县盐官秦风书画协会成立
- 2016-12-30亚洲首座24小时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站在甘肃投运
- 2016-12-29亚洲首座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站在敦煌并网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