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武威

武威市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三批、第十四批、第十五批、第十六批、第十七批转办的15件信访投诉问题

16-12-23 03:39 来源:中国武威 作者: 编辑:宋芳科

环保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专题】

  武威日报讯截止12月22日,省保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武威市第十三批、第十四批、第十五批、第十六批、第十七批的15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一、12月13日、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三批编号577、第十四批编号713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和监测小组赴现场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核查,编号577和713信访投诉“凉州区武威市新型煤化厂长期直排生产废水和煤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举报人称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属实。投诉反映“凉州区武威市新型煤化厂”为“武威型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14日,经现场勘察发现该公司厂区南侧围墙外30米处部分煤堆及炉渣覆盖不彻底,该处道路旁边沟内有直径约30厘米塑料波纹管1根,当时未排水;另有直径约为10厘米白色PVC排水管1根,有水从管内流出直接排入沟内。根据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监测报告等证据,认定武威市型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私设暗管,利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16年12月14日,凉州区环保局立即对武威市型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对堆煤场做到全覆盖;对厂区道路、装卸煤区域加大喷淋和洒水频次,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在厂区东面加装高压旋转雾化水炮。对该企业涉嫌私设暗管,利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将直接负责生产的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区环保局于12月16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1336.15元。区公安局于12月16日对该公司生产厂长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截至12月17日,企业已对厂区内煤堆进行全覆盖,覆盖率100%;安排2台水车对厂区道路、装卸煤区域不间断洒水抑尘。

  二、12月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编号646信访投诉反映“凉州区新华乡头坝寨村12500余亩草原被四川某开发商占用,开发私人经营性公墓区,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勾结开发商纵容破坏草原的行为不合理,要求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核实,凉州区静安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是凉州区2014年引进的招商引资公益类项目,由武威市永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工,已初步平整公益性墓区土地205.3亩,2016年1月停工至今。项目占地3482.397亩,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项目依法办理了土地、草原、环保、文物保护等相关手续。该项目依据国家相关殡葬政策申请建设,符合凉州区公墓布局规划,属公益类项目,项目审批过程依法依规。生态用地占项目规划用地的77%,不影响生态环境。

  三、12月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编号655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民勤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群众投诉反映“民勤县西大街油房巷道路路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该巷道一旅馆的厕所垃圾堆积、臭味扰民”的问题属实。投诉中“油房巷”为“民勤县三雷镇西大街油坊巷”,“巷道一旅馆”为“青年旅社”。该巷道没有硬化,有扬尘污染。目前暂时采用整平压实的方式进行了砂石料罩面。待明年天气转暖后,铺砖硬化,计划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青年旅社北墙外为该巷道居民的临时垃圾收集点,旅社后院卫生较差,厕所为旱厕,粪便清理不及时,异味较大。民勤县城管局向该旅社下发了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旱厕清掏吸污、拆除工作,安装了水冲式环保厕所。民勤县环卫队组织人员对巷道内垃圾彻底进行了清运,安放了垃圾箱。民勤县对县环保局、三雷镇城区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四、12月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编号656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群众投诉反映“自2016年12月7日以来,凉州区杨府巷2号楼一楼祥和餐馆因下水堵塞,污水流至小区内,臭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属实。凉州区杨府巷祥和餐馆位于3号楼一楼,群众反映的2号楼应为3号楼。因一楼餐饮店私自将排水管道改造,排污隔油过滤分流不彻底,污水不经过化粪池,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致使管网内污水油腻成分大,造成化粪池与市政管网连接段发生堵塞。该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司,化粪池常年无人清理,导致管网堵塞、污水外溢。12月15日,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已将杨府巷3号楼排污管网疏通,清理污水15方,现运行正常。按照《凉州区城区供排水管理办法》规定,3号楼污水管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疏通、清理、维护。市供排水集团公司责令祥和饭庄拆除私自改造的排污管道,恢复原排污管道。目前,改建的排污管道已恢复原状。

  五、12月13日、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三批编号576、第十四批编号701信访投诉的“武威荣华工贸公司等单位在邓马营湖、长城乡等地非法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近万亩用于修建厂房;凉州区政府仅对违法企业处以罚款,未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组织查办。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经调查,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代牛产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占地面积9416.1亩,其中,灌木林地743.4亩,由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缴植被恢复费后,2016年10月,甘肃省林业厅审核补办了林地使用手续。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乳制品厂、2万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71.7亩,其中一般林地14.5亩,由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缴植被恢复费后,2016年10月,甘肃省林业厅补办了林地使用手续。武威市漠龙庆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醇用型甜高粱加工厂及晾晒场项目全部为国有未利用地(沙漠),项目占地面积100亩。2016年5月3日,凉州区政府《关于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复》,将23.92亩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工业用地挂牌出让。2016年5月3日,区政府《关于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复》,将76.08亩国有未利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武威市漠龙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途为设施农用地。

  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代牛产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占用的743.4亩灌木林地,存在未批先占问题。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于2016年9月15日依法对现代牛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单位——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立案侦查。9月19日,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将案件移交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代牛产业科技示范园占用的土地属于凉州区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的一部分,该项目是经登记备案的民生项目,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观上不具备非法牟利的目的,实施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6年9月19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向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下发撤销案件通知书。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据此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决定给予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林业行政处罚,罚款495.6万元,该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缴纳了罚款。

  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乳制品厂、2万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占用的14.5亩一般林地,存在未批先占问题。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于2016年9月15日依法对项目单位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立案侦查。9月19日,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将案件移交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乳制品厂和2万吨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属于凉州区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的一部分,该项目是经登记备案的公益项目,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观上不具备非法牟利的目的,实施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6年9月19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向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下发撤销案件通知书。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据此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决定给予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林业行政处罚,罚款96667.15元,该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缴纳了罚款。

  针对上述项目审核中林地落界工作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干部,在接到甘肃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三批受理编号576信访通知前,凉州区纪委(监察局)启动调查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已对区林业局、区国土局、邓马营湖指挥部、长城乡党委等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处理。

  六、12月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编号700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信访投诉反映“凉州区五和乡政府将该乡沙金村1000亩耕地承包给私人用于采石,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属实。投诉的“五和乡沙金村1000亩耕地”为“G569线北仙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取料场”。2016年10月13日,凉州区政府组织调研论证,在征求五和乡及村组意见的基础上,同意武威市交通局选定的位于五和乡沙金村1000亩土地作为G569公路项目建设取料场用地,其中未利用地300亩,农用地700亩。10月16日,中交二公局G569线北仙公路二标项目经理部开始在该未利用地上取料。目前,取料面积约300亩,深度平均3.5米,都在未利用地范围之内。

  七、12月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编号702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即赴现场指导督办,并派出环境监测人员同步开展噪声、废气监测。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信访投诉反映的“凉州区天昶热力公司未经批准私自修建20蒸吨和40蒸吨燃煤锅炉两台,长期排放大量烟粉尘污染环境,产生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核实查处,要求该公司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的问题属实。举报所称“凉州区天昶热力公司”为“武威市天昶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07年建成投运的1台14兆瓦(20蒸吨)和2011年建成投运的1台46兆瓦(65蒸吨)燃煤锅炉均无法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文件。经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2个锅炉烟囱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2271—2014)》。经区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该公司锅炉房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强度分别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1.0、6.5dB(A)。该公司现有锅炉房设置了三个烟囱,一个已封堵弃用,两个在用,且烟囱高度不够,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现在用锅炉全部在20蒸吨以上,未按有关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针对企业现有2台燃煤锅炉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为,区环保局于12月16日立案,并于12月1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71944元。依法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征收企业昼间和夜间噪声超标准排污费3500元。对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八、12月16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五批编号722信访投诉“武威市凉州区甘肃电投武威热电厂专线铁路噪声扰民”和第16批编号830信访投诉“自2015年以来,凉州区碌碡村6队一发电厂运煤铁路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第十六批编号830信访投诉的“凉州区高坝镇碌碡村6队一发电厂”系甘肃电投武威2×35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与第十五批编号722信访投诉属同一问题。12月16日下午,武威工业园区管委会、凉州区高坝镇人民政府、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碌碡村民组成测量组,邀请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全站仪(莱卡GS15型),对高坝镇碌碡村六组沿铁路专用线25户居民住宅围墙外沿边界与铁路专线路堤坡脚、桥梁涵洞之间最近的垂直距离进行测量。经测量,从铁路专线路堤坡脚、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距居民住宅围墙外沿最近的垂直距离均大于8米。根据省政府已批复实施的《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高坝镇碌碡村六组区域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专用线与居住区之间安全距离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2016年12月18日,凉州区环境监测站对产生噪声进行现场监测,8个监测点位噪声均超出排放标准。经对碌碡六组居民住宅实地查看,有8户居民房屋和4座日光温室墙体有不同程度裂缝,施工时机械产生的振动对居民生产生活确有影响。

  凉州区政府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在铁路路堤两侧便道铺设碎石。截止12月18日下午18:40,铁路线两侧便道全部铺设完毕。责成施工单位制定科学施工方案,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落实洒水抑尘措施,减轻运输车辆扬尘对周边农户的影响;严格控制运输车辆吨位数,禁止大吨位车辆通过村道;严禁鸣笛,对车辆限速,减轻对周边村民的影响。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要在距离居民住宅较近处规划建设400米长隔音声屏障,以防止噪声扰民。针对因施工机械振动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问题,凉州区对铁路专用线两侧70米范围居民住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区别情况,分类解决。

  九、12月16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五批编号726信访投诉反映“古浪县泗水镇惠思洁造纸厂长期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树林,厂内锅炉黑烟滚滚,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古浪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该问题与第十批编号379信访投诉属同一问题,查处结果已公布。12月16日接到市信访组转办通知后,市县调查组就投诉问题再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企业生产线全面停产,厂区周边的绿化林带中树木无排污痕迹。

  十、12月15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编号697信访投诉反映的“荣华公司在石羊河流域范围内邓马营湖开荒近15万亩,打井300多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小组赴现场指导办理。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经调查,2013年,凉州区委、区政府引进中科院近物所、武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与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凉州区邓马营湖区利用中科院近物所重离子辐照诱变育种技术,开发建设10万亩甜高粱饲草种植基地、现代牛羊产业科技示范园、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甜高粱全产业链项目,计划安置贫困山区“下山入川”移民10000人。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威市邓马营湖土地整治一期项目的批复》及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意见,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出让和流转方式取得区国土局、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在邓马营湖整治的土地及邓马营湖区内原有种植用地,共计113011.04亩。2015年,凉州区政府从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治的土地中收回12000多亩,用于邓马营湖“下山入川”移民安置点移民生产生活用地。

  邓马营湖区现有机井200眼,均有取水许可证。在建设荣华新村“下山入川”生态移民安置点和甜高粱种植基地时,经武威市水务局批复同意,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0眼机井进行了更新改造,并全部安装了计量设施,邓马营湖荣华新村“下山入川”生态移民安置点使用40眼,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甜高粱种植利用产业基地使用160眼。

  近年来,凉州区统筹推进沙漠治理、生态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推进压沙修路、平整沙丘、造林绿化、工业治沙、生态农业等治沙和沙产业发展模式,建设金荣沙漠生态公路,形成了一条连接民勤、凉州、古浪三县区,横穿腾格里沙漠和邓马营湖区的生态保障通道、经济发展通道、脱贫攻坚通道。在金荣沙漠生态公路沿线和邓马营湖区完成通道绿化135公里、义务植树1252.4万株、人工造林10.25万亩、封沙育林6万亩、压沙8.08万亩,治理沙漠68万亩。2015—2016年分别在邓马营湖区安置贫困山区“下山入川”移民742户3552人、860户3388人。在祁连山移民迁出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耕地、宅基地全部规划为林地,累计退出耕地10.02万亩、宅基地3102亩,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草)等方式,林地面积净增10.33万亩。通过邓马营湖地下水南湖观测点4眼地下水位观测井显示,2013-2015年3年邓马营湖区总体上升0.532米,平均每年上升0.177米,该观测数据已上报省水文局备案,地下水位呈上升趋势。

  十一、12月16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16批编号844信访投诉“凉州区西营河二干河十支渠向东500米处一采石队采石作业时扬尘污染、噪声严重,破坏道路和古墓,造成松树乡上二村、槐树村等村附近农作物减产”的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调查,“采石队”系武威市金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磊工贸公司)石料厂,位于凉州区松树镇上二畦村一组境内。12月18日,凉州区国土局委托甘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勘查院对金磊石料厂采矿区范围面积和开采深度进行精准测量。经勘查,金磊工贸公司石料厂存在超量开采的问题。石料厂虽然采取了覆盖防尘网等防尘措施,但仍有部分堆料没有覆盖防尘网,采区和道路未洒水降尘,存在扬尘污染。金磊工贸公司石料厂到武九公路约有1公里乡村道路,属简易砂石料罩面道路,在拉运砂石料时,对乡村道路存在损坏情况。该石料厂不在文物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且该区域没有古墓。石料厂在开采、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落于作物叶片,会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减产,具体影响程度需在作物生长期进行测产确定。

  12月18日,金磊工贸公司已全部覆盖防尘网,堆料场周边和道路每天洒水降尘。凉州区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12月20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拟处罚款60000元。该公司逾期未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凉州区国土局于12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废止金磊工贸公司《采矿许可证》。针对金磊工贸公司超过批准开采规模开采砂石料的行为,区国土局于12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0900元。针对该公司因《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且未按规定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区国土局于12月20日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石料厂加工生产设备自行拆除,2017年4月1日前将石料厂现有的成品砂石砾料自行销售,并将管理用房全部拆除。

  十二、12月17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七批编号897信访投诉问题后,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迅速分析研判,立即转天祝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办理。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经调查,信访投诉“天祝县华藏寺镇南山村(达家窑)徐某、李某的养猪场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属实。投诉反映的“天祝县华藏寺镇南山村5组(达家窑)徐某、李某的养殖场”应为天祝县豪泰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养殖场粪污处理区设置在场区外,储存猪粪20m3左右,场内有臭味、异味。堆粪场建设不规范,无“三防”措施。对存放的猪粪,养殖场已按要求全部清理完毕。调查组要求养殖场在粪便堆场建成之前,严格执行养殖规程,及时清理粪便和其他废物,做到即产即清。12月18日,天祝县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养殖场于2017年3月20日前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粪便堆放场;2016年12月1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4000元;要求于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的问题,处以罚款4000元。

精彩推荐

  • 穿越百年的梦想——写在兰渝铁路岷广段开通之际(一) 穿越百年的梦想——写在兰渝铁路岷广段开通之际(一)
  • 【脱贫攻坚】天水武山县易地扶贫搬迁1.7万人(组图) 【脱贫攻坚】天水武山县易地扶贫搬迁1.7万人(组图)
  • 张家川县领导深入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图) 张家川县领导深入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图)
  • 天水张家川多措并举 整治“脏乱差”顽疾(组图) 天水张家川多措并举 整治“脏乱差”顽疾(组图)
  •  “新年新衣”没有寒冬 “网络扶贫”爱心永恒 (组图) “新年新衣”没有寒冬 “网络扶贫”爱心永恒 (组图)
  • 陇南西和扶贫路上,巾帼不让须眉(组图) 陇南西和扶贫路上,巾帼不让须眉(组图)
  • 保护“兰州蓝”从细微处着手(图) 保护“兰州蓝”从细微处着手(图)
  • 嘉峪关市启动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图) 嘉峪关市启动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图)

关注我们

中国甘肃网微博
中国甘肃网微信
甘肃头条下载
甘肃手机台下载
微博甘肃

新闻排行

1   天水秦安县贫困农户129棵果树为啥被北
2   边督边改边公开立行立查从严办——甘肃
3   甘肃省调涨工伤工亡伤残津贴和抚恤金
4   兰州将再添8座人行天桥3座地下通道
5   甘肃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6   甘肃省县级“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公开招
7   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89万辆 交警部门
8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大案优先立案优
9   张掖市多部门负责人因环保问题整改不力
10   兰州免费乘公交每天财政补贴400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