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城区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原标题:我市出台《城区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突发道路塌陷第一时间救人抢修
中国甘肃网12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甄燕红)近日,我市出台了《兰州市城区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办法》要求,突发道路塌陷事件,各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救人并抢修。
政府各部门统一行动保障道路安全
本办法所称的地质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内容为道路沉降、裂缝、塌陷等地质安全突发事项。
市政府负责对城区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信息发布。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管护道路的日常维护、巡查。并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地质安全情况进行探测,及时报送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做好事件处置、区域安全警戒和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办法》对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交警支队的具体责任进行了细分,要求各道路管护主管部门负责城区道路监测预警、信息搜集、汇总和研判,并进行监测分析、风险评估。
各企事业单位要各负其责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地质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抢修工作。并做好应急抢修队伍、设备及材料的筹备工作。
市轨道公司配合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做好轨道交通沿线区域地质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建投公司负责在建道路及建成未移交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好应急抢修队伍、资金、设备及材料的筹备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或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燃气、供水、电力、供热、电信、移动、联通、广电、污水、雨水、军缆等管线产权单位负责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中,各自管线的检查、值守、修复工作,并配合好现场牵头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做好各自应急抢修队伍、资金、设备及材料的筹备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其他在建道路及建成未移交道路地质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好应急抢修队伍、资金、设备及材料的筹备。并及时向市政府或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第一时间救人抢修
各单位在发现险情或接到上级部门指令、市民投诉等应急救援信息时,要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处置负责单位(市建设局值班电话:8463901;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值班电话:4917700),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应急处置责任单位接到应急处置信息后,根据事件等级,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应急抢救、抢险、抢修等工作,并及时通知各管线产权单位及时到场配合管线排查、修复工作。
在具体抢险过程中,应急处置责任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确保每一个抢修现场有一名指挥员统一指挥、有一名专家现场指导、有一套抢修方案、每一种管线有一支应急队伍,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应急处置责任单位要协调应急人员、物资、机械及时进场,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抢险方案。市交警支队要做好抢险现场外围的控制、警戒,突发事件道路的交通管制等工作。突发事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应急抢险过程中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管线产权单位要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开展管线设施的检测、抢修和保护工作,防止发生因管道泄漏造成的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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