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第十批转办的2件信访投诉问题
武威日报讯截止12月19日,省保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武威市第七批、第十批2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一、12月8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7批编号197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武威市荣化集团在民勤县红崖山水库上游建设了荣达化工厂,一期工程已竣工。举报人称,该化工厂建成后将威胁到饮用水水源安全,污染水体环境,要求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的问题后,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立即转民勤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全程指导。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经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荣达化工厂”应为“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其一期工程应为该公司建设的年产60万吨电石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为整体工程,不分期建设)。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是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在民勤县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建设地点在武威民勤红砂岗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材化工园内,位于红崖山水库西南侧,距离水库7.5公里、距离城区饮用水水源地14公里。自2016年7月以来项目一直处于停建状态,尚未建成投产。
依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的批复》,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满足调整后工业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满足《电石行业准入条件》。
经现场检查,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前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未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等问题。
针对该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民勤县建设局依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12月11日下达了《建设行政执法停止建设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2016年12月18日前改正以上问题。针对该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的问题,民勤县消防大队依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对施工场地进行临时查封,拟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针对该公司未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民勤县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拟对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以下处理:一是在限定时间内向甘肃省水土保持局提交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经审查批复后进行项目建设;二是针对该企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提前开工建设的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针对该公司“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建筑土方未及时清运或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工地未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的问题,民勤县建设局依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于12月11日下达了《建设行政执法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建设行政拟处罚告知书》,拟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目前,建设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资金,正在有序组织整改。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民勤县监察局下达了《民勤县监察局立案决定书》,对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根据《民勤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红砂岗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由民勤县委进行提醒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红砂岗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由民勤县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并向民勤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二、2016年12月10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10批编号380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荣华公司公然违反石羊河流域治理政策,自2011年以来,在民勤县南湖乡石羊河流域开荒十几万亩,打井上万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后,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即转民勤县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督办。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终结。
南湖乡地处民勤县城东南63公里,是腾格里沙漠西部较大的湖积盆地,因邓马营湖而得名。根据《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邓马营湖不在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范围。2013年11月,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编制的《武威市邓马营湖区水资源评价报告》明确“邓马营湖不在石羊河重点治理的范围内”。
2013年3月,南湖乡政府和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湖乡土地流转协议,拟将位于民勤县南湖乡的62686亩耕地有偿流转给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3月起,南湖乡政府先后与南井村、西井村、夹岗井村的农户签定土地转让补偿协议书,将188户农户的26466亩土地转让给南湖乡政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2014年将土地流转补偿资金支付给南湖乡政府。南湖乡政府分别在2013-2015年将土地补偿资金全部支付给转让土地的农户。2014年10月,经武威市政府《关于实施武威市邓马营湖土地整治一期项目的批复》批准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邓马营湖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其中民勤县境内整治土地11076.15亩,通过整治新增土地3544.05亩。2016年12月12日,通过GPS定位、卫片对照、数据库查看、核对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现场查看和核实,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耕地面积28588.9亩,其中,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122.9亩,在市政府土地整治项目批复范围内。
南湖灌区共有机井452眼,全部在2012年换发了取水许可证。2014年,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208眼机井更新改造,市水务局批复同意,由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2016年12月12日,经县水务局和南湖水管所核查,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更新改造机井139眼,其中,正常使用的机井100眼,由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流转耕地的灌溉,且流转的土地种植甜高粱等农作物,未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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