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敦煌逾八成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截至12月19日,敦煌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3批、16件。其中,先期交办的11批、13件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办理,还有3件正在办理中。”12月19日,记者从敦煌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以来,敦煌市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立转立查立办立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各项保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在办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时,敦煌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了以交办、督办、上报、查处为主的督办落实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案件转办交办及时。在收到酒泉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小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后,半小时内交办责任单位,并迅速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办理单位为成员的案件办理小组,在1小时内向酒泉市协调联络小组上报信访案件交办责任清单,每4小时上报1次办理动态。此外,敦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还带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深入第一现场督查、督办环保工作和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敦煌市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投诉情况等工作进行细致排查。先后下发《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调阅资料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资料收集及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在全市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三个一批”清理清查中,前期梳理出的40个未批先建项目和79个环评手续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敦煌市自查出的18个突出环境问题,计划2017年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8个,目前正在积极整改6个。向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明确整改时限。
同时,敦煌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和舆论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投诉方式和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及办理结果,并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集中报道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突出成效。在此基础上,成立专职督查督办组,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和环保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确保把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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