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噪声扰民 烟气污染 污水乱倒 金昌金川区认真核查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的环境问题
2016年12月15日01时34分,金川区政府收到金昌市政府转办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第14批信访投诉问题4件,经分析研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迅速作出安排,要求区协调联络组立即将4宗案件分别转交金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金昌市国土资源局金川分局、宁远堡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调查处理小组依法进行查处。2016年12月15日01时48分,金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受理编号654、投诉问题为“金川区金域名都西侧一施工工地每天19点至次日2点装载机噪声严重扰民。”的交办清单后,于15日凌晨2时00分赶赴现场,先自行进行现场调查摸底后,又会同甘肃欣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欣)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金域名都西侧施工工程于2015年9月20日开工,总占地面积28亩,由甘肃欣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百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用于修建商业综合体,其中,土方拉运、地基挖掘工作由甘肃欣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该施工工程已于2016年11月10日全面停工,工地现场无任何作业机械。虽然经调查核实施工现场无夜间扰民问题,但为了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切实为周边居民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噪音扰民现象不发生,本着预防和控制为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调查处理小组依法对甘肃欣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金城管环保责改字[2016]1068号),要求:1.规范施工场地管理,停工期间不得私自施工或拉运土方;2.对场地周边道路实施洒水降尘措施。目前,甘肃欣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016年12月15日01时48分,金昌市国土资源局金川分局、宁远堡镇人民政府、金川区工商局、金川区环保局收到受理编号678、投诉问题为“金川区宁远堡镇中牌村一矿石浮选作坊,无任何环评手续,将未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附近耕地,发出刺鼻臭味。”的交办清单后,于02时05分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初步了解矿石浮选作坊位于宁远堡镇中牌村,属于宁远堡镇中牌村二组村民魏玉权所有,在其农宅后面收购废旧物资,堆放原料,搭建临时浮选设施。08时30分,调查处理小组再次到现场,经走访附近居民、实地勘察,魏玉权于2013年1月22日注册成立金昌市渝丰工贸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镇中牌村。根据合伙人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金昌市渝丰工贸有限公司划定的位置在金川公司四厂区二路以北、西路以东,与矿石浮选作坊实际位置不一致,上述资料不能作为现在实际项目的审批手续。因其法人魏玉权不在金昌,无法核实原料堆放等具体情况。矿石浮选作坊周边没有耕地,暂未发现偷排废水。下一步调查处理小组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处理。目前,魏玉权矿石浮选作坊处于停产状态。 2016年12月15日01时48分,宁远堡镇人民政府、金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川区工信局、金川区环保局、金川区环卫局收到受理编号710、“来信:金川区西坡居民区200余个小锅炉和民用煤炉11月至次年3月每天5点30分开始排放浓烟污染空气;该区居民随意焚烧垃圾臭味刺鼻。”的交办清单,3时20分调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并对下一步的调查作出安排部署。8时30分调查处理小组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西坡居民区200余个小锅炉和民用煤炉主要为西坡村一、二组居民使用的取暖燃煤锅炉,每天5:00-8:00、18:00-19:00期间存在集中燃煤排放烟雾污染空气的情况。焚烧垃圾臭味刺鼻系拾荒者焚烧垃圾取暖所致。针对西坡居民区小锅炉和民用煤炉排放浓烟污染空气的问题,宁远堡镇将继续积极协调推进西坡村一二组集中供热工程,同时组织镇村干部多次入户开展了以使用优质燃煤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动员居民在政府备案的销售点购买优质燃煤,从源头上杜绝大气污染,最大程度提高大气质量。针对焚烧垃圾臭味刺鼻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该区域垃圾箱管理及垃圾处理力度,并安排专人对拾荒者焚烧垃圾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对已焚烧的垃圾及时进行扑灭,防止垃圾焚烧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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