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护督察组转办平凉市环境信访问题情况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情况
2016年12月14日,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平凉市转办的第13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5件(来电0件、来信5件),主要涉及崆峒区1件、灵台县2件、静宁县1件、庄浪县1件。
截止目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1批42件,其中来电32件、来信10件,所有转办问题已于当日全部交办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市上对每一个带“*”号的重点信访问题均成立了督办工作组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并对县(区)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截止12月14日,按时限要求已办结11件(崆峒区3件、静宁县2件、庄浪县4件、华亭县2件),其它31件各县(区)、各部门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3,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193号信箱(邮编73003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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