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霾”须“治吏”
原标题:“治霾”须“治吏”
财政部近日发布一份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点名批评部分地方和干部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就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通过五个渠道筹集17500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近年来,各地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治理雾霾,取得一定进展,但解除“心肺之患”尚任重道远。
治霾的决心、政策的效果、监管的力度最终要落实到一个个有名有姓的执行者身上。治霾的“人”若是“官念”脏了,其后果则要比雾霾的危害更为严重。因此,治空气中的霾首先要祛除少数干部头脑中的“霾”。
“治吏”也不是短时间内管好几个人那么简单,所出现的问题也具有相似性和顽固性。一方面是治态度、治能力、治管理,另一方面就是要用严的制度、铁的纪律规范干部的具体工作。
“治吏”既要管住个人,也要管住组织。治霾的资金“到手”了,钱花在哪、怎么花都需要在公正、透明、科学的体系下进行运作。任何单位都不能以集体决策之名把治霾的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专项资金从拨款伊始到最终使用,每一个环节都要接受同级人大以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对地方。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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