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三批问题办结
本报讯(记者袁媛远)连日来,我市持续加大环境保护问题查处问责力度,立转立办立查,办结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三批2个具体问题。经查,有1个问题投诉不属实,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记过处分。
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作出批示,于当日即转交武都区委区政府、文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安排部署调查核实工作,并组成调查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办理交办的问题。
碳化硅厂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受理编号49“文县碧口镇肖家坝村一碳化硅厂,自2014年投产以来一直露天作业,扬尘污染严重,排放带浓硫磺味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举报问题后,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厂于2014年投入生产以来,一直露天作业,建设中企业按照原设计建成露天电阻炉生产线,未按相关要求,对冶炼炉废气集中收集除尘后点燃外排。厂区堆存的石油焦、石英砂等原料,未在建有“三防”设施的固定堆存场地堆放,灰渣堆存未采取遮挡措施,厂区内原料、废渣露天零乱堆放,地面积尘较多;2016年12月1日,该厂产品破碎车间除尘设备电机损坏,厂家没有及时维修,没有向文县环保局报备,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而是停止了除尘设施的运行,导致产品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外排。核查人员进入厂区能感觉到有硫磺气味,但2016年12月5日至8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等气体的排放量没有超标。关于“碧口环保站告知周边居民不要向上级反映”的问题,2016年12月8日,文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碧口环保站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到,在文县调查核实工作组调查期间,碧口环保站工作人员对厂区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征求群众对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告知群众市、县已安排有关部门正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未告知周边居民不要向上级反映,该问题与事实不符。
根据核查情况,启动了问责程序,市纪委对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市环保局环评科负责人,文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文县中庙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文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文县环境监察大队、碧口片区环保站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
文县县委、县政府表示,将责成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省文县明辉硅业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高质密碳化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对冶炼电阻炉生产线增设冶炼工段的密闭罩、U习型空冷器、正压过滤反吸清灰布袋除尘器,对冶炼炉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完善所有环保设施,如企业不能完成整改任务,不得恢复生产。同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双查双整”集中行动,组织力量对全县工业企业全面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扎实有效整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暖气制热厂私自使用烟煤供暖不属实
受理编号50“武都区政府5公里附近一暖气制热厂,自2015年投入使用以来,未按要求使用天然气供暖,私自使用烟煤供暖,供暖期间产生大量浓烟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信访举报问题后,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陇南钟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使用燃煤锅炉制热,符合企业生产设计和环评标准,不存在“未按要求使用天然气供暖,私自使用烟煤供暖”的情况。该企业锅炉烟气污染防治采用既能除尘又能脱硫的麻石除尘器进行除尘,烟尘经除尘后,通过80米高的烟囱排出;选用优质燃煤用于集中供热,对粉尘、烟尘、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控制,通过防治,未造成“供暖期间产生大量浓烟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我市要求武都区今后继续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靠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一是督促企业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优质煤炭,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的劣质煤炭。二是加强对集中供热设备系统中除尘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更换废旧除尘设备,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严防烟煤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三是定期对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向武都区环保局备案大气污染物监测报告。四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待条件成熟后尽早将热源厂燃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