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及时查处群众环境污染投诉案件
原标题:金昌市及时查处群众环境污染投诉案件
中国甘肃网-金昌日报 (实习记者 张涛芝) 自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我市主动出击,直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进行排查、巡察。12月9日上午9点,市环保部门接到投诉称,河雅公路以西50米的建筑垃圾场内,有乱焚烧垃圾的现象后,迅速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消防官兵对明火进行扑灭。
据了解,在建筑垃圾场内,有拾荒者会定期来翻捡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而树叶和无可回收价值的垃圾就会被烧掉,被焚烧的垃圾主要为塑料、木材以及干树叶。众所周知,废旧物品特别是化工产品燃烧时会产生强烈刺激性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毒重金属化合物,这些物质在燃烧时不仅会产生浓烟和恶臭污染大气,还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周培文告诉记者:“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周边焚烧工业垃圾或生活垃圾,像这种情况一旦发生,我们会依据金昌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和金昌市人民政府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责成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违法违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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