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母婴设施“国家行动”值得期待
原标题:母婴设施“国家行动”值得期待
据报道,国家卫计委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将推动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母婴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采取分类实施,并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同时规定,今年年底,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不低于50%。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据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公共场所配置母婴设施的理念来源于发达国家,随着社会进步和“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实,公共场所配置母婴设施逐渐受到国内大众的关注。然而现实中,尽管许多地方对此进行了一些尝试和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或者没有明确其中的建设管理职责,结果导致这一设施或位置难找,或管理混乱,或不够私密等。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这种现状,显然滞后于社会进步,更无法满足市民的现实需要,其建设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好在国家卫计委与时俱进,及时针对母婴设施建设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这既可视为一种“顶层设计”,也意味着母婴设施无论建设还是管理,今后将统一上升到“国家行动”。可以相信,这样的行动,不仅体现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善意,彰显了对母婴的人性关爱,而且比之过去一些地方的“小打小闹”来,无疑更具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看得见的利好令人向往,值得期待。
从《意见》看,虽然是“指导”,事实上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母婴需求有异,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指令”,但除了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母婴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意在将母婴设施纳入法制轨道,让法律为母婴保驾护航,免于尴尬与难堪,其他条款也都是颇有现实针对性和具体要求的。应该说是把准了脉开对了方,贵在各地各单位都能把母婴的安全健康放心上,尽力按照指导意见去做,切实把这样的“国家行动”落实在各自的行动中,真正把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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