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重实效 铿锵足音谱华章——张掖市民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
通讯员 李选民
承载着24万人民的殷切期待,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民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硕果累累的五年。
五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三大”转型,聚力“三县”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做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 依法履职 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科学谋划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了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作用。五年来,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7个,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55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立足“三县”建设,全力助推重点工作开展。牢牢抓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精准聚焦“三大”转型、“三县”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深入调研,建言献策,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
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民乐建设。始终将法律监督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的新途径,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关注民生焦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顺应社会关切,高度关注社会事业和民生需求,坚持以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焦点问题为切入点,精准发力,科学谋划和实施监督工作,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查监督。
突出主体 强化服务 代表履职效能实现了新提高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有效发挥了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作用。
强化代表培训,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先后举办3期代表培训班,每年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等报刊资料,编印人大代表手册,为代表履职提供参考和帮助。有计划地推荐和组织不同层面的人大代表以不同形式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开展的各项活动,拓宽代表知情渠道,较好地落实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活动,向代表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情况,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了代表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拓展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活动,坚持科学建家、规范管家、活动用家相结合,按照“八有九制度”的标准,在社管委和10个乡镇创建乡、村两级“人大代表之家”32个,使代表学习交流有阵地、开展活动有场所、收集民意有渠道、解疑释惑有窗口,为基层人大工作注入了新活力。围绕不同的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各个层面、不同行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丰富代表履职途径,积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
创新督办方式,力促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积极推行代表建议开门办理、现场答复、办理结果回复、政府领导阅签答复件等制度,强化事中督办,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建议办理工作,并召开专题评议会议,由各承办单位当会报告办理工作并回答代表询问、接受代表评议;对评议中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较好地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每年听取审议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结率逐年提高。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终身办结”要求,2015年督促县政府对本届一次会议以来列入计划办理的89件代表建议进行了二次办理,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315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8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59.7%;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07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34%;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后解决的20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6.3%。
助力精准扶贫,深化“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把推进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与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和动员全县718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四个一”“五送”“为民代言帮民解困”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联系帮扶活动,办成了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常委会分两期先后将63名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推进“双联”活动的先进事迹编辑成册,分印广大代表。全县共有4个基层人大组织、4名人大代表荣获省、市“双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严格程序 依法决策 决定和任免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认真审议,科学决策,较好地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明确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健全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工作机制,抓住全县经济、政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及时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将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实现了县委主张与人民意愿有机结合,推进了重大事项落实。适时批准计划、预算调整方案;对2015、2016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作出决定;及时审查批准《民乐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依法作出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使用张掖市城投债券资金的决议;依法审查批准了“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十三五”顺利开局奠定了基础。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认真行使选举任免权,从法律上、程序上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5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选任人民陪审员33名。启动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代表选举和监督工作,先后补选市、县人大代表14名,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先后许可对3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罢免了2名涉嫌犯罪代表的县人大代表职务。
加强联系 精心指导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常委会高度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着力提升乡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认真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牵头联系两个乡镇的人大工作,积极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视察、调查和评议活动。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和能力。加大对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力度,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把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和全过程“监督关”,圆满完成了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任务,依法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62名、乡镇人大代表545名,并指导各乡镇依法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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