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兰州市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纪略
图为执法人员在永登县安装农资宣传展示牌
记者 王东海
图为执法人员在永登县安装农资宣传展示牌
为了让农民朋友购买到放心的农资产品,今年,兰州市农委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以诚信规范经营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努力提升全市农资规范经营监管水平……一系列扎扎实实的举措,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层层推进,也为兰州市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10月19日,记者随兰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兰州市皋兰县,开展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的安装工作。
提起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一同前来的该大队执法人员梁瑾像打开了话匣子。
梁瑾告诉记者,此次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是兰州市农委积极推进农资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计划在辖区内的三县五区选取160个农资经营单位、农资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及其开办或管理的农资经营分支机构进行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监督管理农资经营行为有效手段,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品源头监管。
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违法行为、进货台账、场所环境、安全措施等六方面进行评定。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那么在评定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暗箱操作呢?评定等级又是怎样操作的呢?带着些许问题,记者又采访了兰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俊龙。
张俊龙大队长明确地对记者说:“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不会存在的。”
张俊龙告诉记者,此次评定主要由各县区农业行政主部门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评定,并将年度等级评定结果报市农委质监处;市农委负责对各县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与考核,向社会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并有权对各县区评定结果作出调整、重新评定等决定。同时,农资经营门店质量安全量化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农资规范经营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现场检查并评分,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80分的(含80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9分至60分的(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或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15日内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农资经营门店,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同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整改情况评定动态等级。对新办《经营许可证》的农资经营单位,在《经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经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资经营单位除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外,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整改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对获证一年以上农资经营单位,由监督人员根据农资经营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每年一评。年度等级评定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在过去12个月期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次以上的农资经营单位,年度等级不予评优。年度等级评定结果由市农委质监处审核后对外公布,并结合“黑红榜”公示反响,加大整改力度。
新的一年,新的篇章!一项项执法新举措,一面面管理公示牌,鲜明地昭示着兰州市农委坚定不移的执法信念和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回眸金城大地,站在黄河之都的农业综合执法者正秉承“以法护农、以法促农”的核心理念,高举质监“利剑”,多措并举倾全力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为金城农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