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社会综合 正文
投稿

庆阳一男子酒后撒酒疯 两度闹到派出所

2016-11-09 09:12:20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男子酒后撒酒疯 两度闹到派出所

  中国甘肃网11月9日讯 据西部商报道 (记者 焦太霞)正宁男子巩某某等一行三人酒后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追逐殴打他人。11月7日,庆阳中院终审该案,以巩某某、关某某、蔺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正宁法院一审认定,2016年1月18日20时许,被告人巩某某与妻子冯某某及被告人关某某、蔺某某等人在正宁县城北环路的一KTV喝酒唱歌。关某某上厕所后在楼道与张某某肩膀碰了一下,关某某上楼后告诉巩某某有人给其找茬。巩某某、关某某遂下楼寻找,蔺某某随后也跟了下去。三人在KTV一楼门前找到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巩某某质问张某某,双方争吵起来,巩某某朝张某某面部击打数拳,张某某在巩某某左眼部打了一拳,王某某劝解时被关某某、蔺某某打倒,二人围住拳打脚踢。

  张某某报警后,民警郭某等人驾驶警车带着张某某到达现场,巩某某看见张某某站在警车旁,就冲过去朝张某某面部打了一拳。民警制止巩某某,巩某某声称警察能干什么,事情不要警察管,并追逐殴打张某某。民警要求巩某某乘警车到城关派出所调查。巩某某拒不配合,质问民警凭什么带离自己。关某某、蔺某某阻挡民警将巩某某带离,被民警口头警告。郭某与其他民警合力将巩某某带上警车拉到城关派出所。下车后巩某某再次扑打张某某,被民警制止将其控制,准备带进醒酒室,巩某某躺地不起,用脚乱踢阻止民警靠近。民警彭某、邢某将巩某某抬至醒酒室门前,巩某某又躺在地上,彭某、邢某等人将巩某某强行带进醒酒室,在带向醒酒室时,因巩某某反抗头部碰在醒酒室铁门上致受伤流血。民警让巩某某到医院治疗后再接受调查,巩某某拒不配合。之后,在民警及巩某某朋友劝说下巩某某同意去医院便离开了城关派出所。巩某某又到正宁县公安局110值班室以公安干警将其打了为由谩骂、推搡民警,大吵大闹,被郭某等人再次带至城关派出所。巩某某将其上身衣服脱光,大喊大叫,并将醒酒室内玻璃格挡打破。之后,巩某某被民警劝解到医院治疗。

  经鉴定,被巩某某损坏的玻璃格挡,价值1820元。巩某某已将玻璃格挡修理更换。

  一审宣判后,巩某某提出上诉。庆阳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