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夯实“软硬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本报10月连续报道了我市三轮摩托车闯红灯、逆行、乱行之后,受到了兰州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开始,我市将集中1个月的时间开展严查严惩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近年来,随着兰州市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道路交通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乡村公路不断得到改善和提升。公路建好了,方便了农村群众的出行,活跃了城乡经济往来。但与此同时,农村地区车辆行驶速度也越来越快,机动车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交通安全隐患也逐渐显现出来。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群中大多数来自农村,给许多农村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已经成为目前交通管理部门需要重视的课题。
造成农村道路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硬件设施建设上看,当前农村地区非达标性公路偏多,很多道路仅仅是对路面进行了简单的硬化,错车道、防护桩、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往往被忽略,面对日益增长的农村机动车数量,行车安全隐患也日渐严重。另外,农村地区的机动车数量近年来增长迅猛,尤其是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更是基本普及入户。但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存在不足,在道路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除了硬件设施亟待改善外,影响农村道路安全更直接的因素则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缺失。现在,很多农村地区驾驶人员因文化程度不高,担心去考驾照过不了关,所以无证驾驶的情况较多。尤其是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人员,由于缺乏严格的学习培训,交通法规及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导致驾驶技术和驾驶经验不足,遇到险情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更严重的是,当前农村驾驶人员普遍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不强。哪怕有驾驶执照的人,由于很少参加交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导致平时守法观念差,开车只顾自己前行,丝毫不顾别人的安全,随意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等严重影响安全的现象比比皆是。从农村驾驶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违法驾驶造成的。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加深,很多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农村车辆都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进了城。但由于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农村驾驶人员进城驾驶时,给城区交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这几年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在城区违法行驶和造成道路事故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随意穿行道路、逆行、闯红灯,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毫无安全意识,有的为了多拉快跑,超高、超宽、超载,不考虑交通安全问题,导致事故频发。
要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需要交通管理者与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要靠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才能彻底消除农村目前存在的诸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不断完善农村路网建设的同时,要把提高农村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环节的管理,对未经培训学习在外面购买假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加大执法力度,进行集中整治也是必要措施。对无牌无证、改装拼装、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严处,规范道路行车秩序。要通过严查严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人员和道路交通违法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