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人课间打闹一人受伤致残法院: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甘肃网11月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在校期间,两个孩子课间休息打闹惹出事端,学生小何受伤被鉴定为10级伤残,伤者家长将另一孩子小蒋以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昨日,记者获悉,该案经兰州中院审理后,以学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小蒋承担70%责任做出终审宣判。
2015年10月21日下午课间休息时,原告小何和被告小蒋在玩耍过程中发生推搡致小何受伤。次日,小何在甘肃省中医院继续拍片被确定为右前臂骨折。之后,因双方家长协调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小何及其父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经法院委托,甘肃集天司法鉴定所对小何伤情鉴定结论为:损伤为10级伤残。
西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何、小蒋都是未成年人,嬉戏打闹是未成年人的特性,小何同时也参与了嬉戏打闹,双方对此次结果均有过错。所以,小何应自行担责30%,另外70%由小蒋承担为宜,而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法院判决小蒋方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3万元。驳回小何要求西固区某小学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
宣判后,小蒋方认为,原审法院判令其“承担70%”的责任不公,且小蒋已通过学校购买“学生平安险”,而一审法院未依职权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据此遂提起上诉。
该案在二审阶段,兰州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属实,予以确认。至于,是否应当追加保险公司作为该案当事人参加诉讼的问题,法院认为,小蒋方在一审期间未提交追加保险公司参加诉讼的书面申请意见,故该诉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