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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两年内建筑职工工伤保险要全参保

2016-10-28 10:31:5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市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两年内建筑职工工伤保险要全参保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曹立鹏) 10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明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工伤保险关系自建筑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生效。

  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到2017年全市14.36万名建筑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方案》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建筑企业要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参保人员名单,工伤保险关系自建筑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生效;当职工发生变动时,建筑企业应在10日内向所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变化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新增人员发生工伤的,建筑企业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的5日内,报参保所在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及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按参保人员处理。

  《方案》规定,基金管理中,按项目参保单位所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经办机构对基金收入进行单独统计、单独报表。另外,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工地显著位置公示本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确保覆盖到所有施工人员。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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