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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到底该不该承担二次供暖设施电费?兰州市物价局答疑

2016-10-28 10:09:34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二次供暖设施电费

  业主分摊合理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道 (记者 张云)近期,西部商报供热“问暖”热线8119000不断接到部分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物业在收取的供暖费时除了规定的供暖费外,还要额外收取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来电市民纷纷质疑这部分费用的合理性。业主到底该不该承担这部分费用?就此,记者采访了兰州市物价局。根据相关文件,这部分费用由业主来承担是合理的。

  市民:

  缴二次供暖设施电费不合理

  家住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北路嘉业大厦的徐先生向西部商报供热“问暖”热线8119000反映称,他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要求业主在缴纳暖气费的同时一并缴纳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徐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是高层,物业要求业主缴纳二次供暖费用,每平方米收3.2元,这样算下来,他们家今年冬天除了给供热站缴纳2500多元气费外,还要给小区物业多交1000多元的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认为这样的费用不合理。徐先生所在小区物业对此称,由于徐先生家是高层,如果不用泵加压,室内温度就达不到标准,而用泵就会产生电费。按照相关规定,这部分费用由徐先生和其他高层业主来分摊是合理的。

  物价局:

  二次转供电设施运行费业主承担合理

  二次供暖设施用电费用到底该不该业主来支付?记者就此采访了兰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兰州市物价局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三章的其他收费管理第二十五条提出:物业服务区域内二次转供电设施运行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及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政策,经公示后据实、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以上分摊费用时,不得提前预收。兰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通知》,二次转供电设施运行费由业主来承担是合理的。

  供暖问题8119000帮你答疑

  西部商报今冬明春供热“问暖”热线继续开通,市民可以通过热线8119000反映、咨询采暖收费、分户计量收费及多年未供暖等问题。同时,西部商报记者也将采访相关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并予以解答。

  三种方式接收市民对供暖的意见和建议

  1.拨打西部商报“问暖”热线8119000;

  2.登录西部商报新闻网留言;

  3.关注西部商报官方微博和微信并私信或留言。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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