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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6-10-27 10:57:4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梦园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召开

  “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启动

  中国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烁 通讯员 彭维萍) 10月26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嘉峪关市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州院、部分基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及未检部门负责人,被表彰的先进个人参加了会议。省综治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及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参会。会议表彰了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的启动仪式,观看了全国未检工作三十年专题片和兰州市检察院拍摄的未检题材的微电影《正月》。城关检察院未检科荣获甘肃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据了解,城关检察院未检科自2013年成立以来,在落实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提高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不诉率,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尝试合适保证人制度,建设专业化未检工作室等方面,注重创新大胆探索,树立了极具特色的城关未检品牌,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继今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后再获殊荣。

  城关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丹群介绍,城关检察院自2015年分别与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和临夏州9个市县检察院签订检察协助协议,为在城关辖区犯罪的外来未成年人,开辟了回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监督考察的途径,使更多在犯罪地不具备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故乡,在父母及当地检察人员的帮助下顺利回归社会。同年6月,城关检察院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告知制度实施细则》,从告知对象、告知时间、告知事项、告知节点等多方面进行规范要求。告知制度的全面落实,使执法更规范,群众更满意,办案质量同步提升。

  王丹群说,2013年至今,城关检察院先后在兰州市一家餐厅、兰州女子中专和兰州五十四中建立了观护帮教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形成了民营企业、职业中专、普通中学“三位一体”的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已帮助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去年以来,针对涉罪情节较轻可适用非监禁刑、但无法提供取保候审所需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城关检察对其试行合适保证人制度。为其量身选择观护基地负责人、社工等担任其取保候审保证人,负责其诉讼期间的观护帮教,为其取保候审创造条件。2015以来共对2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无一妨碍诉讼或重新犯罪,有效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另外,城关检察院建设专业化的未检工作室,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建成了心理疏导室和专门工作室,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在这里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矫治,通过“谈心式”的谈话交流,减轻涉罪未成年人的抵触心理,使他们认罪悔过。通过“妈妈式”的交流,使性侵、故意伤害、抢劫等案件的被害人打开心结,克服恐惧心理,减轻思想负担,顺畅完整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抚慰其受伤心灵,平复其报复心理,尽快回归正常生活。自专门工作室建立以来,已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询问10余次,心理疏导6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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