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禁止在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村柳沟河墓地从事殡葬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墓地不得从事墓穴经营活动,不得违规预售墓穴,不得转让、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不得建造任何形式的超标准墓穴,不得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二、凡在此墓地违法违规安葬的遗体、骨灰和预售的墓地、墓穴一律不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耕地、林地(退耕还林地、南北两山绿化地)及各类公墓、墓地(区),凡接收火葬区域死亡人员遗体安葬业务的,均属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已埋葬和预售的墓穴不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殡葬管理部门为检举人保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五、从即日起,凡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殡葬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举报电话:
0931-8447243 18193141649特此公告
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二Ο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