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小微企业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互助担保贷款
中国甘肃网10月2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蒋文艳 通讯员 杨柳岗 刘玉圣)日前,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了《〈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各合作银行要按照中国银监会“三个不低于”的要求,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小微企业,原则上都应发放贷款。只要足额缴纳互助担保金,无需其他任何担保、抵押;除承担贷款利息外,不得另行向企业收取保险费、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用。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以及100万元以下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方向的小微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
《实施细则》指出,小微企业通过三种途径提出互助担保贷款的申请,登录“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网”;直接到当地签约银行确定的市、县分支机构提交申请;经过市州、县市区政府或基金管理机构向银行推荐。对已受理贷款申请的小微企业,各相关银行、保险公司必须一户不漏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前调查;相关银行5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对批准贷款企业通知其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互助担保金、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企业如期还清贷款本息,可办理担保金返还。企业贷款逾期60天以上的,相关银行根据约定按照程序和比例代偿,并启动债务追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