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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安宁区十里店原粮站主任被判缓刑

2016-09-07 10:22:2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华男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率领退休职工抢占75套经适房

  安宁区十里店原粮站主任被判缓刑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为解决医保、社保、养老金等问题,原兰州市安宁区粮食局十里店粮站主任李某带着退休职工,抢占在建中的经济适用房75套。9月6日,安宁区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李某等5名被告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分别量刑。

  经查,李某,1959年出生,原兰州市安宁区粮食局十里店粮站主任,吴某,李某萍(女)、王某都年近六旬,均为兰州市粮食局退休职工。2015年5月12日,李某召集吴某、李某萍、刘某、王某等人在西北师大东门内预谋以解决医保、社保、养老保险等为由,抢占正在建设但尚未交工的安宁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房。5月15日21时许,吴某、李某萍、刘某等人带领原安宁区粮食局职工20余人抢占安宁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房施工工地。后经公安机关多次劝说,众人于5月20日凌晨撤离现场;后又多次用撬门扭锁手段强占经济适用房75套,并采取围堵楼道、悬挂条幅、书写标语等手段,阻挠施工人员施工,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造成严重损失。直至2015年8月初,在部分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众人才陆续撤离现场。

  安宁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等因素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吴某、李某萍、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刘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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