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被骗死”,虚设的“实名制”是帮凶
山东临沂罗庄女孩徐玉玉今年高考以568分考入了南京邮电大学,19日她接到一骗子打来的诈骗电话,声称有一笔2600元的助学金要发放给她。由于处世未深,女孩被骗9900元学费。在和家人到派出所报案回来的路上,女孩呼吸心脏骤停,后经医院两天的全力抢救,最终还是离开人世。
女孩因为被诈骗而急火攻心,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只是极端的个例,然而却再一次折射了电话诈骗的猖獗。导致女孩被诈骗的电话号段曾被曝光“100个号码99个用于诈骗”。该号段之所以沦为诈骗泛滥的温床,一个突出的原因是“实名制”形同虚设,号码使用人以及实际归属地不明,再加上用以诈骗的银行账户也是虚假身份,致使诈骗发生破案困难。实践也证明,电信诈骗破获并追回损失的不到1%,而全国每年电信诈骗金额超过百亿。
很明显,形同虚设的“实名制”给电信诈骗套上了一件“隐身衣”,也是女孩“被诈骗死”的帮凶,孩子的死亡既源于涉世未深的自责,也源于破案追损的无望。
一直以来,电话“实名制”都被视作公民电话入网的一项义务,却忽视了它也应是电信运营商维护信息安全和公共安全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我国从2013年实施电话实名制登记,但效果始终不明显。即便是今年4月,被称为“史上最严实名制”政策发布,工信部要求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95%以上。必须看到实名率1%的误差等于100%的安全风险。
其实,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在技术上是完全可控的,特别是在大数据日渐成熟的今天,可以做到入网用户信息与公安部人口信息库进行联网比对,只要将这一技术内嵌进号码的开通程序,未经身份信息认证或者身份信息不能认证通信号码不能使用,便能让实名制成为入网的必经门槛。真正缺少的还是钳制运营商必须执行实名制的制度设计,即该如何尽到实名登记责任、需要采取什么技术措施,以及不尽到审查登记责任,乃至发生电话诈骗该如何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等。正是这些切实义务与责任设计的缺失,导致用户实名制落实的刚性从运营商到转售企业再到销售网点一步一步消解,成为从属于利益的选择。有人大代表就在全国两会上指出,电信运营商放任电话诈骗一年获利高达10亿。
落实电话“实名制”,不能只依赖于行政监管的推进,须细化和强化法规设计,形成制约的合力。应通过信息安全立法,将通信运营商执行实名制界定为必须要承担的法定公共安全责任,并对不正确履行责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比如,女孩“被骗死”,运营商对诈骗电话未经实名制登记,充当了“帮凶”就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又如,该严格执行入网实名登记办理人员,未尽到审查登记或者放任他人冒用身份登记的,追究法律责任,出现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房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