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好照料中心助老人收获幸福
作者:魏婷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示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新标准了。日间照料中心属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建设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400平方米;属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建设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详见8月22日《兰州日报》头版《省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了建设新标准》)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俗称“托老所”,是一种老人白天入托,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照料日常生活,晚上回家享受天伦之乐的一种养老模式。日间照料中心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服务范围广泛、灵活度高,而且能为老人排忧解难、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精彩充实。因此,在解决养老服务方面,日间照料中心的全面推广建设对于整个城市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间照料中心逐渐壮大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需要特别给与关注。首先是资金问题。除了财政加大对日间照料中心营运的投入外,还要积极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比如加强社区软硬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吸引更多更优秀的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日间照料的运营中来服务社区居民;积极搭建社区服务项目公益创投平台,动员社区外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日间照料中来。其次,人员配备不足也会制约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要从根本上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工作,离不开管理和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要从招聘、培训、工资福利和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强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育和管理体系,要建立起养老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并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第三是观念问题。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人们对日间照料中心的关注似乎并不多,有些人依然把其视为养老院,认为到那里去面子上有些抹不开,只有听说其提供一些免费治疗措施时,才会去治治病,并没有当做丰富自己晚年生活的一个场所和措施。这就有个宣传的问题了。有些人对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性质和服务不了解,不知道这个中心能够提供怎样的服务、服务的收费又是如何。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做好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此外,社区也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转变人们的养老观念,让老人们切实感受到日间照料这种养老模式的优越性。同时,可借助社会志愿者力量,在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经常性服务,帮助其健康运转,让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真正为老人们服好务。
总之,有关方面要把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深入和人性化。在此基础上,职能部门严格把各项标准和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这样,日间照料中心会更受欢迎,老人才能真正收获到幸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