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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对医务人员禁设创收指标 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2016-08-15 08:20:36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省对医务人员禁设创收指标

  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中国甘肃网8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印发并指出,今年,我省将着力改革编制人事制度,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公立医院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我省将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的收入分配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各地各医疗机构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全面推进分级诊疗,严格落实接、转诊制度,力争90%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就诊。各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5%以上。

  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以村(社区)为单位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80%以上。切实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与管理,依据考核结果划拨补助资金,确保签约服务工作不流于形式,确保签约对象得到优质、安全、高效的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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