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兰州市为民服务首接责任制办法(试行)》出台

2016-08-10 08:33:5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27期)

  原标题:《兰州市为民服务首接责任制办法(试行)》出台

  中国甘肃网8月1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郭兰英)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8月9日,《兰州市为民服务首接责任制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执行。

  《办法》提出,首接责任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第一位接待人员为首接责任人,首接责任人负责受理并全程跟踪直至办结的制度。行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求办理的事项,首接责任人必须将行政相对人引荐至相关办理单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首接责任人全程跟踪所受理事项的办理,直至办结。对要件不完备、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首接责任人负责协助行政相对人完善相关手续,全程跟踪办理,直至办结(或者终止事项办理)。

  《办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办理的事项,满足办理条件的,首接责任人必须督促协调办理单位按时限要求办理完结。对要件不完备、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由首接责任人负责协助行政相对人完善相关手续,全程跟踪事项办理,直至办结(或者终止事项办理)。另外,行政相对人对首接办理服务及结果不满意的,可直接向市委反映或投诉。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