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8月9日讯 (通讯员 张登华)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水污染防治及流域综合整治力度,陇西县率先在全市成立了以乡(镇)长为“河长”、河道所辖区公安派出所长为“警长”的河道管理责任制度。同时,为引导群众参与渭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制造浓厚的环保氛围,方便群众对河道采砂、违法排污、私挖滥采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在渭河首双大桥、李家营大桥、河浦大桥、三台大桥等14条河道的28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了28个“河道河长”和“河道警长”公示牌。公示了“河道河长”和“河道警长”举报联系方式,以及环保、水务等监管部门监督方式。“河道河长”和“河道警长”制的建立和监督方式的公开,是我县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渭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将有效促进渭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