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曾因盗窃两度入狱出狱后“贼心”不改再获刑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通讯员 吴林林) 屡教不改,窃贼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内,疯狂盗窃手机10部。8月3日,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窃贼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现年27岁的魏某某,2013年4月16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5年4月28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但出狱后仍不思悔改,不到两个月,又重操旧业。自2016年1月14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魏某某流窜至甘肃省妇幼保健院食堂内、西太华百货三楼一家服装店内、西站BRT快速公交终点站附近天桥下、兰州体育馆正门前、甘南路东段舌尖尖牛肉面馆内等地,趁被害人不备,疯狂盗窃他人手机,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再次作案十起,盗窃手机10部。
七里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多次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系累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