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掖两男子心生歹念 欲抢劫恰有醉汉送上门
醉酒男子在路边拦车,不料却被一辆驶过的摩托车载到荒郊野外抢劫。7月20日,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抢劫案,两名骑摩托车抢劫醉汉的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5年6月30日凌晨,舒某、曹某因经济拮据,遂预谋抢劫。凌晨2时许,被告人舒某、曹某在高台县某购物中心门前发现张某某醉酒后在马路西侧拦车,遂将张某某拉到摩托车上夹于两人中间,强行将其带至高台县城郊农田西侧田间道,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抢劫张某某随身携带的现金80余元及手表一块,并从张某某包内搜出银行卡,威逼张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由曹某看管醉酒的张某某,舒某驾驶摩托车蒙面到高台县城工行ATM自动柜员机上,支取张某某建行卡现金17600元,兰州银行卡现金900元。作案后二人逃离现场并将所得赃款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相当,不易区分主从犯,但根据二被告人在犯罪中的行为表现,舒某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大,在量刑时应有所区别。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认罪、且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据此,高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舒某、曹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4年3个月,分处罚金1万元、8000元。
记者 宋芳科 高兴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