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乡村教师喜领“大红包”
今年上半年,灵台县多方筹措资金,为2317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78万余元。
据了解,此次补助标准对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为一类区的,每人每月120元;乡镇以下学校为二类区的,每人每月180元。补助对象为全县乡镇及以下公办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县聘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及省县招考的支教服务人员。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任教的教师,在交流任教期间享受所任教学校相应标准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学校交流至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在交流任教期间不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同时,已享受“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补助的支教教师和对应赴城区交流的教师,不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记者 王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