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景
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份沉甸甸的养老政策响应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大试点城市只有60户投保,并且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经过两年的试点,“以房养老”首批参保对象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试点之后的“以房养老”路在何方?
(7月11日《京华时报》)
“以房养老”两年试点到期,四大城市仅60户投保,这说明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传统观念、房价波动成了“以房养老”试点遇到的两只最大“拦路虎”,而有关方面表示今年要在现有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那么,扩容后的“以房养老”试点,能否带来华丽转变,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以房养老”两年试点遭遇困局,究其根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传统观念束缚。有数据显示,近九成中国老人更愿意将产权房留下,待离世后由子女继承。二是缺乏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完善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这是以房养老顺利发展的客观需要。三是相关金融机构持观望态度。虽然也有部分金融机构介入,但持观望态度者居多,这与政府政策的限制、金融机构对以房养老风险持谨慎态度以及国内缺乏以房养老的土壤有关。
再者,由于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对于房屋未来价格走势产生认识差异。在一些人的观念里面,认为“以房养老”并不是一个稳妥的投资方式。
眼下,伴随着“以房养老”试点城市的扩容,此举能否使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钱”变成“活钱”,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需求,我们静观其变,看看“后试点”的推行能够带来什么样的效果。什么时候建立健全一套成熟可操作的模式,就是“以房养老”真正得以顺利推广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