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好政策惠及农民工兄弟
我市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115”工程
目标
到2020年全市实现返乡人员创业累计达到1万人,辐射带动5万人。
措施
●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
●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
对返乡创业者可允许两次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以内。对返乡人员合伙创业的可提供不高于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为返乡人员提供准确、快捷、有效的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创业培训、“三证合一”商务注册等一条龙服务。
●建立完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
帮助返乡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营管理、资源能力不足等难题。
中国甘肃网7月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特约记者 王蓓蓓) 6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加大返乡农民工创业支持力度,实施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115”工程——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增返乡创业1000人以上,到2020年全市实现返乡人员创业累计达到1万人,辐射带动5万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我市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及时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万企计划”资金扶持的给予相应的贴息贷款。对返乡创业者可允许两次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以内。对返乡人员合伙创业的可提供不高于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同时,我市还将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增加财政投入,进一步推进县(区)、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返乡人员提供准确、快捷、有效的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创业培训、“三证合一”商务注册等一条龙服务。紧密结合返乡人员各自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提高创业成功率。建立返乡创业孵化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
返乡创业孵化器,所有的扶持政策按照《兰州市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同等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建立完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帮助返乡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营管理、资源能力不足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