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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再婚“老两口”为房对簿公堂

2016-06-29 11:42:0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再婚“老两口”为房对簿公堂兰州中院人文司法第一判房产归位矛盾归零

  崔贵(化名)和贤芝(化名)两位老人因各自的老伴病逝,于1990年领取了结婚证。一晃26年相濡以沫,最近却因为各自房屋所属权的问题,使得两位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对簿公堂。案件看上去似乎是老人为自己争取权利,但实质是为子女。5月12日,两起案件,一对原、被告,确认房屋过户合同无效纠纷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鉴于该案件的特殊性,该院副院长郝光林担任审判长,庭审案件。6月28日,合议庭对此案作出了法理中充满情理的判决——房产归位,矛盾归零。

  案件庭审

  法官庭审洞察老人情感依然深厚

  崔贵是兰州市石油化工机器厂职工,贤芝是该企业的家属,二老再婚26载。在两位老人没有携手相伴之前,分别都有一套房产,但当时房子都是单位的公租房,没有实际的产权。1999年4月,单位将房子卖给个人。崔贵和妻子贤芝因各自都有单位的公租房,便将两套房屋出资买下。崔贵与贤芝登记结婚后一年,单位把崔贵的一套房子分成了两个小套,崔贵与老伴住较大一些的房子42平米左右,另一套较小的,给了崔贵的儿子住。1999年二老用共同的存款一并将崔贵儿子所住的小套房和他们住的较大的房屋房款交清。2015年年初,单位房屋要拆迁,拆迁登记要看房产证时,贤芝才知老伴早在2012年10月将他们的“窝”过户给了崔贵的子女。崔贵也知道贤芝在2012年2月就把她自己38平米的房屋过户到了她儿子的名下。矛盾产生,老两口就各自房子的归属权对簿公堂。一审七里河法院,均以证据不足驳回各自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二审庭审中,深感老两口感情依然深厚的审判长郝光林决定亲自去崔贵和贤芝家中了解情况。

  庭审背后

  法官走进老人家中只为弥合老人情感

  5月26日下午14时许,郝光林和合议庭成员共3人前往七里河区兰石厂家属院贤芝老人家中。“老人家,上次开庭您去了,老伴没来,您在庭上说的情况,我们觉得您和老伴的感情较好,不要因为房子的事,影响26年的情感,您说呢?”贤芝老人的眼睛湿润了,说起了和崔贵的许多往事。“虽然我们是再婚夫妻,但感情一直很好,26年了不容易,就是因为房子的事才走到这一步……”聊天过程中,合议庭的法官们都已清楚了庭审时对该案件的判断是准确的,贤芝对崔贵的情感是比较稳固和深厚的。那崔贵是否也心有贤芝老人呢?

  6月12日下午,已经居住在长沙的崔贵,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案件的合议庭法官见面。“老人家,上次开庭您没来,案件二审庭审结束,案件也即将宣判,上次开庭您老伴在庭上说了一些你们的往事,不难看出你们的情感应该是深厚的,风雨人生,你们没有多大的矛盾,这个年龄正是相互为伴的时候,而现在处理财产为时过早,还易激发矛盾。今天您来了,就说说心里话,如果没有房子这茬事,您和老伴还能相伴吗?”“我和贤芝没矛盾,处理房产的问题,之所以相互隐瞒,也都是想彼此好好相伴到百年,可是现在弄得连面都不敢见,一个人在长沙和孩子一起住,他们上班忙工作、应酬,我一个人真是很孤单,也很想老伴……”

  案件宣判

  人文司法第一判矛盾归零房产归位

  6月28日,贤芝崔贵房屋所属权纠纷两案,二审终审宣判,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撤销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被上诉人贤芝与子女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无效,涉案房屋恢复登记在贤芝名下。驳回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对于被上诉人崔贵与其子女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法理与情理同上,法院判决:撤销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被上诉人崔贵与子女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无效,涉案房屋恢复登记在崔贵名下。驳回上诉人贤芝的其他上诉请求。□兰州日报记者张烁

  法官法理:

  此案,从法理上讲,涉及涉案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于涉案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法院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购房款是其个人出资,夫妻双方也没有关于该房屋权属的约定,鉴于双方的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法院认定涉案房屋系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法官情理:

  从情理上讲,此案当事人崔贵、贤芝两位老人均系再婚,现已年近八旬,风雨同舟26年,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从现实家庭生活的角度考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家庭购买房屋是重大开销,且夫妻双方工资收入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开支,很难区分钱款财产在家庭成员中的权利归属,尤其是在夫妻亲情关系、家庭关系的稳定,发挥司法审判对家事纠纷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发挥司法审判对家事纠纷的治愈性及监护性职能,最终达到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关系修复、降低家庭成员心理创伤的目的。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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