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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6-06 14:51:28 来源:甘肃廉政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20期)

  中国甘肃网6月6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6日,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天水市张家川县法院违规报销接待费用问题。2011年至2015年,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虚开汽车维修和办公用品发票,违规报销接待费用26327元。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甘南州中心血站站长陈晓芬违规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陈晓芬以汽车维修、慰问部队名义,套取资金43094元,用于单位接待、送礼;安排财务人员报销单位接待烟酒款28430元。陈晓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酒泉市阿克塞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肖吉忠违规发放津贴问题。2013年1月,阿克塞县委党校借举办哈萨克语言文学学习培训班名义,经肖吉忠签批,给11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共计20650元。肖吉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凉市静宁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李德强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购置公务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李德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手机购置费及电话费13365元;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单位用广告费收入购置小型轿车一辆。李德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5.庆阳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市仲裁委办公室主任王鹏年,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贾金涛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1月,王鹏年、贾金涛借到江苏常州参加全国仲裁年会之机,赴苏州、南京等地旅游,在仲裁办违规报销旅游费用3214元。王鹏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金涛受到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文章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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