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三大区域禁牧年补助标准确定
中国甘肃网6月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参照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要防止补贴太低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
《意见》明确,我省实行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利用中央财政禁牧补助资金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给予补助。5年为一个禁牧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原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全省三大区域禁牧年补助标准为:青藏高原区21.67元/亩,黄土高原区4.62元/亩,西部荒漠区3.87元/亩。
《意见》明确,我省实行草畜平衡奖励。全省三大区域草畜平衡年奖励标准为:青藏高原区3.35元/亩,黄土高原区2.67元/亩,西部荒漠区2.17元/亩。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实行“上封顶、下保底”,具体标准由市州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报省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