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市即日起全面规范建筑垃圾排放
中国甘肃网5月2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有中)5月23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城管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从即日起,兰州市将全面开展规范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要求,凡在兰州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运输的企业,必须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并参加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招投标,中标并签订清运合同后,方可进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营运。
自2016年6月20日起,未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审核准入手续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不得在兰州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运输。自卸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放大号、门徽必须清晰,有完善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密闭篷盖符合规范要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不准予上路营运。所有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必须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私拉乱倒。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严肃查处,同时追究建设和施工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