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一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4%
中国甘肃网5月3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住户收支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0元,增加223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全国高0.3个百分点,比全省低0.1个百分点,收入水平居全省第4位。
从收入来源构成分析,工资性收入1014元,增长8.2%;经营净收入1382元,增长10.5%;财产性净收入49元,增长9.1%;转移性净收入145元,增长7.3%。从增收因素分析: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并驾齐驱,成为一季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两驾马车”。一季度,经营净收入对农民增收入贡献率达59.2%,拉动农民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蔬菜产量增加,价格上涨,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生猪价格快速回升是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支撑。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34.6%,拉动农民收入增长3.3个百分点。劳务经济提质增效,农民务工人数增加,工资水平提高,助推农民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