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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2016-04-09 09:30:3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考生须具备四个条件

  中国甘肃网4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武永明 实习生 朱瑞琴)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2016年兰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兰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时,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二十七中对口分配比例为50%),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40%。

  今年对口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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