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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发展扶持办法》开始施行

2016-04-08 08:44:47 来源:中国甘肃网-鑫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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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兰州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发展扶持办法》开始施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获新区100万资金扶持

  中国甘肃网4月8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吴少华) 昨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本月起《兰州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简称《扶持办法》)施行,试行期两年。《扶持办法》规定,经国家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除享受国家、兰白试验区有关孵化器优惠政策外,新区给予10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用于孵化器的建设发展。

  该《扶持办法》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为在校或毕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众创空间。对企业或高校建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具备孵化条件和孵化功能,并且已有5家以上企业入驻开始孵化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用于装修、办公设施购置等。兰州新区范围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凡在新区科技行政部门登记半年以上者,由新区科技行政部门推荐享受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孵化器专项建设资金补助。

  经兰州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除享受市级孵化器优惠政策外,新区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用于孵化器的建设发展。经国家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除享受国家、兰白试验区有关孵化器优惠政策外,新区给予10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用于孵化器的建设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1家企业在新区实现产业化、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年技工贸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有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的,新区给予5万元的奖励扶持。

  经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除享受省级关于众创空间优惠政策外,新区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用于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经国家认定的众创空间,除享受国家关于众创空间优惠政策外,新区给予5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用于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鑫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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