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勤县检察院规范量刑建议取得实效
孙海生
近年来,民勤县检察院把开展量刑建议作为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采取多项措施,监督和规范审判机关的量刑活动,量刑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有效性和采纳率逐步提高,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对量刑建议具体刑期幅度的提出,该院首先参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量刑基准原则,确定其基准刑,再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对基准刑进行调节,进行具体的量化计算,最后确定建议量刑的幅度。根据新《刑事诉讼法》193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在法庭调查阶段一改以往定罪、量刑证据混合出示方式,分类示证、调查,使法庭审理过程更加规范、透明。
积极与法院协商沟通,确定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写入法院判决书,作为判决书格式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并在判决书中对量刑建议是否采用予以说明和阐述理由,同时也作为检察机关审查判决裁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法院的量刑活动,推动了量刑制度向公开、公正、透明方向发展。
案件承办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三日内完成对判决认定的事实、定性、量刑以及法院是否采纳量刑建议的审查。如属量刑建议不当的,分析原因,找出问题,不断总结提高;若量刑建议适当而未被采纳,对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通过抗诉、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来规范监督,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