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二五”我州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十二五”期间,我州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格局逐渐趋于合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5年来,我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加6427元,年均增长8.2%,年均增速比“十一五”期间降低3.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加2345元,年均增长10.6%,年均增速比“十一五”期间降低0.3个百分点。
收入来源渠道不断拓宽,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2011年,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85.6%,其他三项收入仅占14.4%。到2015年,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为77.5%,其他三项收入占比提高为22.5%。尽管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但其他三项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的拉动作用逐渐加大,尤其是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的占比分别由2011年的6.8%和0.2%提高到2015年的14.4%和3.2%,反映了城镇居民经营环境的改善和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收入结构逐渐向合理化方向转变。
农村居民收入多样化趋势明显。2015年,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42.0%,比2011年提高11.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42.5%,比2011年降低15.5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1.2%,比2011年降低0.4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占14.3%,比2011年提高4.8个百分点。从变化趋势来看,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积极性的提高和全社会就业岗位的增加,以及国家转移支付政策对农牧民增收拉动作用的显现,收入渠道逐渐得到拓宽。
城乡居民收入相对数差距缩小,绝对数差距拉大。从年均增长速度来看,农村居民高于城镇居民2.4个百分点;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由2011年的3.88:1(以农村为1)下降为2015年的3.32:1,相对数差距逐渐缩小。
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逐渐趋于同步,差距不断缩小。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未能跑赢GDP。2011年至2015年,甘南州GDP增速分别为10.9%、13.0%、10.0%、6.7%、7.5%,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10.2%、11.5%、4.2%、6.0%、7.4%,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9.2%、11.8%、9.5%、9.1%、10.1%。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差距最大的是2013年,达到5.8个百分点,2015年缩小为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相差最大的是2011年,达到1.7个百分点,2014年与2015年均高于经济增速。以上数据表明,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趋于同步,表明在新常态下人民群众从经济发展成果中分享到了更多实惠。 (周政办)